福建优盛通纺织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关于申请优盛通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》(闽优盛通〔2024〕10 号)及有关材料收悉,项目代码 2310-350122-04-01-951994。项目新增加弹机、
经编机、纬编机、定型机、
染色机等主要生产设备,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,建设加弹、织造、染整等生产线各 1 条。项目总投资 51717.15 万元,全面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5000 吨 DTY 涤纶加弹丝、15000 吨针织坯布和 15000 吨高档针织印染面料的生产能力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第十五条和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〔2023〕第 2 号)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,经审查,具体意见如下:
一、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,该项目为新建项目,内容符合《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》(闽发改规〔2023〕9 号)等相关要求。项目以 POY 涤纶长丝为原料,通过加弹工序生产 DTY 涤纶长丝;以锦纶长丝、氨纶长丝、自产 DTY涤纶长丝等为原料,通过经编、纬编工艺生产针织坯布;以自产的针织坯布为原料,采用高温高压溢流染色工艺生产针织印染面料。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,新增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加弹机、经编机、纬编机、定型机和染色机等,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。
项目分两期建设,一期拟于 2025 年 8 月建成投产;二期拟于 2027 年 8 月建成投产。项目全面达产后,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20547.65tce(当量值)、29325.15tce(等价值),含化石能源消费量 193.86tce;其中,年消耗电力 5224.08 万 kWh、蒸汽(1MPa,180℃)74980.80t、蒸汽(3MPa、300℃)66837.56t、柴 油 133.05t 。 项 目 一 期 达 产 后 新 增 年 综 合 能 源 消 费 量3078.96tce(当量值)、7111.61tce(等价值),含化石能源消费量 129.24tce;其中,年消耗电力 2400.10 万 kWh、柴油 88.70t。项目涤纶长丝加弹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01.26kgce/t(网络喷嘴压力 0.13MPa),优于《聚酯涤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(GB36889-2018)中的涤纶长丝加弹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 级指标(0.12MPa<网络喷嘴压力<0.35MPa);织造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04.00kgce/t,优于国内相近规模生产企业同类产品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水平;针织印染面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902.77kgce/t,优于《针织印染面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(FZ/T 07019-2021)中的先进值及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(2023 年版)》中的针织物、纱线标杆水平。项目一期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福州市“十四五”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,对福州市完成“十四五”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;项目二期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福州市“十五五”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,对福州市完成“十五五”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将产生影响。
综上,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。
二、你公司要严格按照《节能报告》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,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。项目建设地点、建设内容、建设规模、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,或者实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批复水平 10%及以上的,应及时向我厅提交变更申请。项目建成投入生产、使用前,应依法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、用能设备、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,并在完成验收后 30 日内向我厅报送节能验收报告。递交验收报告前,项目不得投入生产、使用。项目投产后,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,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。
三、请福州市、连江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对项目设计、施工、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。
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,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 2 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。
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4 年 8 月 13 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原文链接:https://gxt.fujian.gov.cn/zwgk/zfxxgk/fdzdgknr/bszn/202408/t20240814_6501702.htm